最新第二章 犯罪的生物与心理原因,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及其影响下的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的科学,兼顾突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
一、犯罪理论
㈠、犯罪精神分析
⑴古典弗洛伊德学派
弗洛伊德认为,人们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心理动机斗争的结果,是人自己认识不到的心理动力学原因风所导致的。人所具有向原始本能、欲望和冲动,受社会道德、法律、文明的约束;当得不到满足时,就被压抑到潜意识当中去。这些欲望和冲动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而是在潜意识领域中积极地活动,不断地去寻求出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寻求满足。这种潜意识中的原始本能、欲望、冲动与现实社会道德、法律、文明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产生各种精神症状、神经症状和心理过失的根源。弗洛伊德认为,人的任何言行,都是由事先的过程决定的,有些是由潜意识的动机引起的。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根源在于潜意识中的矛盾冲突。
⑵新弗洛伊德学说
弗洛伊德学说在20世纪20年代受到了其学生们的批评。弗洛伊德的学生先后另立门户,修正、补充古典的弗洛伊德学说,形成新弗洛伊德学派。阿德勒认为,自卑感是人的行为的决定因素,它可能促进人奋进达到优越的目标,也可能使人得神经病。沙利文非常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影响。他认为,一个人在他的发展过程中,如果他的正常的、满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遭到破坏,那就可能导致神经病。霍妮将精神分析从弗洛伊德的本能论的方向,转变到强调文化和社会条件对人的行为的影响的方向。霍妮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重视文化和社会因素在人格形成中的作用。
㈡、人本主义心理学的观点
这个学派的理论认为,人生来就具有成长、共济、互爱和发展的积极的动机。个体如果具有良好的心理环境,如温暖、同情、友爱等,人就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若个体具有的心理不良,如个体的情绪感到受虐待、生活上受否定等,这时人的自我就会发生创伤,良好、内在的能力就会受损。如果人生来具有的一些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导致歪曲、失望、否定的情绪,严重时人格解体,变态心理就会产生。
㈢、犯罪学习理论
实际上就是运用学习理论来解释心理、行为异常的观点。
(1)操作条件作用
斯金纳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除了直接由生理因素决定的行为之外,其他都是通过学习、训练、强化而获得的。变态行为也是学习、训练获得的。操作性条件反射是变态行为获得的一种方式。斯金纳把他的学习公式概括为:如果一个操作发生后,接着给予一个强化刺激,那末其强度就增加。
(2)模仿作用
新行为主义学习理论还认为模仿也是产生变态行为的重要因素。人们通过模仿可以获得大量的行为,非正常的行为也通过模仿而习得。如攻击行为、暴力行为、性行为等成年人的表现,儿童都会模仿。
(3)自我强化说
自我强化说也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的内容之一。认为动机、思想也可通过学习而获得。一个人的行为方式,部分地受环境影响,但自我评价又反过来又制约、决定着环境。自我评价,说明了人的自我强化的作用,它决定着个体对客体的行为。自我强化决定着人的学习方式。例如,变态人格偏执狂患者,总认为所有的人都对他怀有敌意。这种认识经强化后,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变态心理,甚至施行攻击性违法犯罪行为。
二、与犯罪有关的身心因素
1.染色体
人类通常是46个,由44个常染色体和2个性染色体构成。性染色体有X、Y两种,男性是44+XY,女性是44+XX。据报告,XYY型的是超男性的,身体修长,具有攻击性,屡次进行杀人和性犯罪,不能自制,初犯时间早;××Y型的人智力低、依从被动、没精打彩、缺乏信心、不成熟等等。多数是对幼童进行性违法行为,以及偷盗和物品等。
染色体异常是犯罪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大多数犯罪的原因。
2.脑电波
大脑在工作过程中百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五伏特、每秒8~12周的弱电波。这就是脑电波。根据波长命名为α波、β波等。异常的脑电波对于发现癫痫和其它脑器质异常现象很有效果。在违法行为和犯罪领域中也应用脑电波。 斯塔福德——克拉克(Stafford-Clark,D.)在1950年研究杀人者的脑电波,发现正常杀人者脑电波是正常的,而异常的杀人者则出现各种比较异常的脑电波。
有研究揭示,精神病质者的50~75%具有慢节律的θ波。在儿童可以发现θ波,并随年龄增加而减少。所以可以认为,在精神病者中能看到这种现象,至少表明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成熟晚。
但是,不能说所有违法行为者的脑电波都与没有违法行为者的脑电波不同,异常脑电波可能成为判断犯罪者的因素,但不能说对全部犯罪者都是有效的标志。
3.智力
相关研究表明,低能与犯罪和违法的现象确是有关,但是,并不能说智力低是犯罪主要条件。 4.其它的生物性条件
谢尔登认为,行为与身体结构有关。格卢克也认为,违法行为的不同,体型的特征也是不同的。体型不同使得对环境的反应和行为也不同,因此也影响至违法行为原因的不同。
中枢神经系统如脑后炎后遗症,有时会引起特有的性格变化。例如,由于日本脑炎后遗症的影响,使性格变得具有冲动性、缺乏抑制、丧失同情心、残忍等,因此有时会发生反社会性的行为及犯罪。
另外,内分泌异常、血中缺糖缺钾等与犯罪也有一定关系。由于缺糖而使人兴奋,增强攻击性,引起性亢进,削弱意志力和道德感。缺钾造成情绪不稳定,爱动肝火。
5.欲求
心理学认为,产生行为的因素有需要、欲求及内驱力、诱因等。人类的欲求归根结底,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第一级的欲求(生理的、生物的需要):吃、喝、呼吸、痛苦、温度、休息、睡眠、排泄、性等等。
第二类是第二级的欲求(社会性欲求):安全、爱、归属、自我实现、独立、社会承认、新经验、活动、优越感、经济、回避恐怖和伤害、回避犯罪等。
正常的欲求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在正常欲求受到妨碍时,谋求与违法行为心象相结合的代偿性行为就成为违法行为。但是,在今天复杂的社会中,当谋求优越成为对他人的侵害行为时,也会成为犯罪。
心理学的名称来源于希腊语,是一门研究人类及动物的行为与心理现象的学科,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包括理论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两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