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特点、成因与对策,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及其影响下的精神功能和行为活动的科学,兼顾突出的理论性和应用性。
我国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该承认绝大多数未成年人都在健康茁壮地成长,然而,我们也不得不面临着这样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即: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而性欲型犯罪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并且,呈上升态势。本文在对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特点、成因,并提出了解决未成年人性犯罪问题的若干对策。 一、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特点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人性犯罪为172例,占该地区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17%,2005年上半达175例,占该地区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17.2%。涉案未成年人表现出来的性道德扭曲让人触目惊心,笔者认为主要呈以下特点:
(一)犯罪年龄呈低龄态势。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人性犯罪中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达81人,占全部未成年人性犯罪的47.4%,2005年上半年达98人,上升至56%。他们一般集中在14岁到16岁之间。这些未成年人,本应在“阳光”下茁壮成长,遗憾的是他们将在“铁窗”里度过漫长的岁月。
(二)罪犯主体多为外地户籍。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人性犯罪中外地户籍的达131人,占全部未成年人性犯罪的76%,2005年上半年达142人,上升至81%,外地户籍未成年人性犯罪已成为未成年人性犯罪的主体。这些犯有性罪错的外地户籍的未成年人,都是放弃学业进城打工或与父母一起务工,其中一些成为游荡的无业少年。如杭州市西湖区法院于2005年4月判决的一例未成年人性犯罪就属于此种类型。案犯张某某,男,江西省横峰县人,1985年10月生,小学毕业后即辍学随父母来浙江打工,他于2002年7月1日上午在西湖区某村共同租住的房子内对未满14周岁的李某某实施奸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三)犯罪组织形式多为共同犯罪。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性犯罪实施共同犯罪的占全部未成年人性犯罪的62%,2005年上半年为59%。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他们的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殊性所决定的。
(四)犯罪诱因多为不良文化的影响。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人性犯罪中,犯罪前接触过“黄色”文化的达129人,占全部未成年人性犯罪的75%。2005年上半年达136人,上升至77.7%。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阶段,心理、生理尚未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复杂事物的判断能力和色情暴力的正确认识,实施性犯罪前,相当部分经常进录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以致出于好奇而模仿、尝试。
(五)罪犯主体父母多为低文化程度。2004年发生在浙江地区的未成年性犯罪主体的父母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达96人,占全部未成年人性犯罪的65%。2005年上半年达119人,上升至68%。其教养方式大多存在着偏差,往往是专制型、溺爱型和放任自流型。 二、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成因剖析
(一)扭曲的性道德文化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根源
性道德是性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性道德,就会有什么样的性行为。透过对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涉案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性道德扭曲,有的甚至毫无道德可言,他们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所带来的痛苦表现出的冷漠令人咂舌,正是扭曲的性道德使他们步入歧途。
(二)性教育的缺陷使未成年人失去了性犯罪的心理防线
性行为约束包括性道德约束和性法制约束。因此,对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的性教育是事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但是,纵观未成年人性教育现状,无论从我国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来看,我们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仍然处于空白与半空白的状态。这与西方消极文化的渗透、“性封闭”走向“性开放”和未成年人性生理发育成熟期普遍提前的现实极不相协调。
我国家庭教育,尤其是性教育有严重缺陷。一些家长忙于生计无暇管教,一些家长不知道什么叫性教育,只关心孩子的学业成绩。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只有7.3%的学生是通过父母了解到性知识的①,95%的家长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就行,其他都无所谓”②。
性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学校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纵观我国现阶段的学校教育,在性生理早熟的同时,性心理教育极为滞后。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其一,性教育观念陈旧。许多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认为“性”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东西。其二,受应试教育的影响。长期以来,学校围着升学率这一无形的指挥棒转,把主要的精力用在抓与学生升学考试有关的学科内容的教学上,而把一些事关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但与升学无关的许多课程都看成可有可无的,这些课程几乎成了应付上级检查的摆设课。其三,性教育缺乏渐进性。性健康教育应该是一个终身教育的过程,从小学到大学,从性知识到性道德,循序渐进地进行。国家规定的课程安排中,性教育从初中二年级开始,主要对象是青春期的中学生和大学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未成年人性成熟时间比10年前提早了1-2岁,不少学生小学未毕业就出现了遗精和月经,以致小学高年级学生和初一学生成了被性教育“遗忘的角落”。其四,性教育缺乏一支性道德和专业功底过硬的专职师资队伍。其五,城乡教育缺乏公平性,部分农村未成年人失去了学校性教育的机会。
社会性教育是对未成年人实施性教育的最后一道关口,因而是极为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8亿人口在农村的现实环境中,相当数量的未成年人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社会状态下,他们的社会属性相当突出,这一点足以说明社会教育环境对他们来说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力。有专家分析,近年来,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力,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超过校园的影响力。然而,现阶段社会在构筑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框架方面显得软弱无力。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有利于未成年人良好性道德与性意识形成的丰富多彩的内容,这主要反映在适合未成年人阅读的通俗易懂的性读物匮乏;第二,缺乏一个完善的社会教育的长效机制;第三,社会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处于关怀少、宣传教育滞后的状态。
(三)立法上的缺陷弱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法制约束
在我国,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之所以未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导致了这三个环境的法制约束弱化。现行的法律中尚未明确家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或虽然明确了家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缺乏法律的可操性,以致家长角色不到位;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尚未给学校对学生进行性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一个刚性的约束,以致学校的措施不到位;社会性教育环境严重缺陷,以致“黄毒”屡禁不止,坑害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一个重要原因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法制约束弱化。 三、若干设想
(一)正确应对西方文化影响,树立科学的性道德观
性道德是指调节人类性行为的道德规范,它包括性尊重、性健康、性节制、性科学、性和谐和性责任等方面。未成年人为了保证学业的完成和将来健康地走上社会,必须具备科学的性道德观。只有具备科学的性道德观,才能有健康、合理的性行为。
(二)建立健全性教育体系,全方位净化性教育环境
实施未成年人性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性犯罪的基础。未成年人所处的年龄段是人的一生中富有情趣和浪漫的时期,但也是人生中最危险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未成年人处于性格形成时期,人生观、道德观和价值观尚未定型。因此,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给未成年人以科学的指导,使其对性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一个良好的心理态势,从而平安地度过这一青春危险期。
(三)健全法制,增强刚性,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在所有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中,当务之急是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尽快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细则,并在立法上,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约束与激励并举,具体来说:
1.强化家庭环境的法制作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教育和管理职责,放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导致犯罪的,除现行法律明确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或立即改正外,并应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这是因为,由于父母失管造成对他人和社会危害,增加了社会管理成本。反之,凡未成年人在未成年期未发生违法犯罪的,均应对其父母实施奖励,这是国家给予有效履行监护人职责的父母的褒奖,是积极的预防措施。
2.强化学校环境的法制作用。应将预防犯罪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一定的课时,结合性犯罪等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犯罪教育;应配备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可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方面聘请熟悉法律的人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者校外法律辅导员;应根据在校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适时进行青春期教育,给予生理、心理上的关心和指导。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在校未成年人应加强教育和管理,采取家庭访问、个别访谈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帮教。学校因教育管理不力导致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应由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反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奖励。总之,要让学校真正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使孩子懂得人的行为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制约,一个是道德规范,另一个是法律规范,尤其是后一个具有强制性,任何人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强化社会环境的法制约束。由于互联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日益突出,宜在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条款上予以细化,列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同时,在所有的法律责任的条款上宜增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这也是世界上法制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的普遍做法。反之,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心理学的名称来源于希腊语,是一门研究人类及动物的行为与心理现象的学科,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包括理论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两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