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该万死

  没统计过,可能很多中国人习惯用这个成语表述自己的正义观、法律观、善恶观、文明观——4个字怎能体现出这么多意思呢?是不是过度解读了?不,它正说明爱用“罪该万死”的人正义观、法律观、善恶观、文明观都不成熟,还是半野蛮人。它就是零的除数,而零的除数再大,结果也是荒凉的空无一物。

  恨、私刑及虐待仇人,这在人类野蛮的幼稚期,并不少见。私刑泛滥,甚至是未开明族群的标识。恨与报复,这架情绪引擎,是人类社会进化的动力之一。虽然听起来负面,但它们永远不可能消失。

  唾面自干的事,只在佛经里;打左脸给右脸,只是耶稣及个别信徒的小众行为。现实是你唾我我就揍你,你打我左脸我就抽你右脸。可放任这种自行了断,又将引起混乱,报复会循环刺激,因果相连,无穷无了,就像以色列和巴基斯坦的关系。

  人是很宝贵的资源,干活、做战、做爱,都缺不了,要是脑子不太灵活,那比畜牲好用多了。因此私自相斫,毁灭人口,这并不经济。慢慢地,惩罚权从私人手里移交给了国家的法庭。最严厉的惩罚就是死刑,而人只能死一次。据说某个人有九条命,有天觉得无聊,躺上铁轨,想尝一次死后复活的滋味。列车过后,他却没能复生。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因为,列车有十节车厢。

  在惩罚罪大恶极之人时,愤怒的人多么希望他们有九条命,可以折磨九次。“罪该万死”就是描述此种心态。剥皮、凌迟等存在过的酷刑,也是设计用来满足报复欲。凌迟罪犯的刽子手,如果失手让苦主过早断气,就会受罚。这相当于不够专业地坏了一场好戏。

  有罪不罚,这是盗贼的丛林;可是惩罚过度,却又助长人类的暴戾,甚至鼓励犯罪。比如偷10块钱就处死,那小偷就会索性当了杀人犯,抢10000块好了,反正都是死。追求过于严厉的惩罚,并无好处,“罪该万死”,也是一种陈旧思维的遗迹。

  对那么多取消死刑的国家来说,甚至“罪该一死”都做不到,无论多么凶残的人,都无法剥夺其生命。也有人在中国倡导废除死刑,反对意见听得最多的是这条:把这些倡导者的妈妈给杀了,老婆给强奸了,看他喜不喜欢死刑!是的,如果他们也不幸成为受害者,必然希望严厉的报复,最好是手刃罪犯。可一个社会的观念进步,除了受害者的意见,还有其他人的意见,在激情与理智角力中,主流意见缓慢呈现并成形。

  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也会尽力慎重,整个程序走下来,花个几年、十几年的,并不罕见。这程序就是害怕惩罚的激情过火,在一时冲动下作了错判。

  我想说的是:当你很容易听到“罪该万死”,人人充当法官叫喊“严惩”时,它并不表明这里的正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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